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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内城民初重字第5号

裁判日期: 2014-07-2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杨现选与内黄县供销合作社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黄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现选,内黄县供销合作社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内城民初重字第5号原告杨现选,男,1953年9月15日生,汉族,井店轧花厂职工。被告内黄县供销合作社,内黄县城硝东二路。本院在审理原告杨现选与被告内黄县供销合作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特殊,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  陈水喜审判员  邵希军审判员  马红建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于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