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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甬奉民一初字第179号

裁判日期: 2014-07-21

公开日期: 2014-09-17

案件名称

谢某与李某甲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奉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某,李某甲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甬奉民一初字第179号原告:谢某,农民。被告:李某甲,农民。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甲离婚纠纷一案,于2014年4月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某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谢某起诉称:原、被告经自由恋爱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李某乙,现年14岁。婚后,因性格不合及原告有赌博、生活作风腐败等恶习,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2年11月14日,原告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审理中,原告表示自愿承担抚养费。被告李某甲未到庭应诉答辩。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结婚证一份,拟证明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的事实。户口本一份,拟证明婚生女儿的基本情况。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被告李某甲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经自由恋爱后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李某乙,现年14岁。婚后,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2012年11月14日,原告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2013年4月2日,原告曾向法院起诉离婚,但被判决不准离婚。2014年4月3日,原告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本案中,原、被告在本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未共同生活,夫妻感情未得到改善,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对原告谢某诉请要求与被告李某甲离婚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婚生女儿李某乙的抚养教育问题,考虑到现在的抚养状况及被告下落不明的事实,应由原告抚养为妥。原告要求不用被告承担抚养费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准许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甲离婚;婚生女儿李子馨由原告谢某抚养教育,抚育费原告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凭判决书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缴费窗口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帐号:37×××92,开户银行: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自动放弃上诉处理。审 判 长  王华华人民陪审员  徐恩琴人民陪审员  卓恺淮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杨威芳附:本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