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定法执字第00479号
裁判日期: 2014-07-18
公开日期: 2014-08-13
案件名称
田某与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定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边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定法执字第00479号申请执行人田某,男,汉族,农民。被执行人蒙某某,男,汉族,居民。本院在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2013)定民初字第00787号民事调解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蒙某某欠申请执行人田某借款本金25000元,从2014年8月份起,于每月15日前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执行费275元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2014)定法执字第0047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屈文学审判员 孙海宏审判员 张子岗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卜晓晓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