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满执字第238号
裁判日期: 2014-07-18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张某某与田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某,田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满执字第23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人田某某。本院��执行张某某与田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中,双方已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满城县人民法院(2014)满民初字第241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孙立新审判员 张宝建审判员 尤守忠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杨亚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