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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满执字第238号

裁判日期: 2014-07-18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张某某与田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某,田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满执字第23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被执行人田某某。本院��执行张某某与田某某同居关系纠纷一案中,双方已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满城县人民法院(2014)满民初字第241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孙立新审判员  张宝建审判员  尤守忠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书记员  杨亚斌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