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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内东执字第320号

裁判日期: 2014-07-14

公开日期: 2014-09-18

案件名称

申健申请执行内江市百年新渔业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裁定书(查封冻结)

法院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内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申健,内江市百年新渔业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内东执字第320号申请执行人申健,男,1962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内江市东兴区人。被执行人内江市百年新渔业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2014)内东民初字第14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内江市百年新渔业养殖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内江市百年新渔业养殖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90000元;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同等价值财产;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同等价值的收益。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赵平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书记员  彭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