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仙民初字第4152号

裁判日期: 2014-07-14

公开日期: 2014-10-23

案件名称

黄良辉与仙游县园庄供销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良辉,福建省仙游县园庄供销合作社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仙民初字第4152号原告黄良辉,男,住仙游县。委托代理人林玉桂、方雪花,福建省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被告福建省仙游县园庄供销合作社,住所地仙游县园庄镇园庄街。法定代表人刘建明,主任。本院在审理原告黄良辉与被告福建省仙游县园庄供销合作社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7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当事人依法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也没有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故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良��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四千七百七十六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二千三百八十八元,由原告黄良辉负担。审 判 长  张世伟代理审判员  王国梁人民陪审员  吴志先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书 记 员  林 琼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