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三中行初字第1105号
裁判日期: 2014-07-11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吕志勇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其他一审管辖异议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三中行初字第1105号我院受理吕志勇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