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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华法执恢字第37号

裁判日期: 2014-06-16

公开日期: 2014-08-15

案件名称

(2014)华法执恢字第37号,申请人吴艳华与被执行人赵金培婚姻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XX瑶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XX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华法执恢字第37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吴艳华与被执行人赵金培(2003)永中民一终字第174号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6月13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赵金培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永中民一终字第174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