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环民初字第229号

裁判日期: 2014-06-11

公开日期: 2014-06-26

案件名称

黄飞与田军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飞,田军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环民初字第229号原告黄飞。被告田军子。本院在审理黄飞与田军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黄飞申请撤诉,经法庭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黄飞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黄飞负担。审 判 长  吴雪峰人民陪审员  梁雄堂人民陪审员  黄 峰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