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环民初字第229号
裁判日期: 2014-06-11
公开日期: 2014-06-26
案件名称
黄飞与田军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环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飞,田军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环民初字第229号原告黄飞。被告田军子。本院在审理黄飞与田军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黄飞申请撤诉,经法庭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请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黄飞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黄飞负担。审 判 长 吴雪峰人民陪审员 梁雄堂人民陪审员 黄 峰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书 记 员 李 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