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19号
裁判日期: 2014-05-22
公开日期: 2015-11-23
案件名称
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珠三角公公司等与珠海市香洲区富都花园业主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珠香法民三初字第819号原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XXX号。法定代表人吴国铭。原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珠三角公公司。住所地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X号。负责人:张驰。被告:珠海市香洲区富都花园业主委员会。住所地珠海市香洲区富都花园X楼。负责人:邹李红。本院在审理原告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盈通网络投资有限公司珠三角公公司诉被告珠海市香洲区富都花园业主委员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杨擎轩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阳伟萍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