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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融刑初字第539号

裁判日期: 2014-05-19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黄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清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某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融刑初字第539号公诉机关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某,男,1971年12月23日出生于福建省福清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福建省福清市。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3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6日被取保候审。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融检公诉刑诉(2014)11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4年5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长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29日21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福清市渔溪镇“冠榕KTV”喝酒。次日0时50分许,被告人黄某某无证驾驶闽JQ89**号轻型货车离开该KTV,由福清市渔溪镇江阴路往江阴镇庄前村方向行驶,行驶至江阴镇庄前村大厝教堂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其呼气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经福建康泰司法鉴定所鉴定,送检被告人黄某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1.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述事实,被告人黄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福建康泰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报告书,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现场酒精测试单,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情况说明,抓获经过证明及户籍信息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黄某某向本院预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某能主动预缴纳罚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因本案被实际羁押的8天时间予以折抵刑期。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黄某某判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量刑意见,符合量刑标准,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性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本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黄某某的刑期自2014年5月23日起至2014年6月1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赵丽娟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书记员  林新尧附判决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被告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