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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乾执字第00062号

裁判日期: 2014-05-19

公开日期: 2014-09-09

案件名称

王某、王某某申请执行王某婚姻家庭纠纷裁定书

法院

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乾执字第00062号申请执行人王某,女.申请执行人王某,男.法定代理人田某,女.被执行人王某,男。本院在执行王某、王某某申请执行王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2013)乾民初字第0117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3月10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书,要求被执行人王立伟给付案件款9200元,并承担本案诉执费,本院审查后予以受理。本院在执行中查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私下履行完毕,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257条6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2013)乾民初字第00117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史志强代审判员 梁小强代审判员 袁 飞二〇一四年五月一十九日书 记 员 葛小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