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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狮刑初字第722号

裁判日期: 2014-05-15

公开日期: 2014-06-19

案件名称

郑某某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狮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某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全文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狮刑初字第722号公诉机关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某某,男,出生于福建省永春县,汉族,小学文化,个体经营者,住永春县。曾因提供“老虎机”供他人赌博于2010年9月16日被石狮市公安局行政处罚。现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3年12月11日被石狮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4年4月1日被石狮市检察院取保候审。同月25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以狮检公刑诉(2014)11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某某犯赌博罪,于2014年4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荣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10日,被告人郑某某在石狮市鸿山镇邱下金丘区60号其经营的“全乐”便利店利用“六合彩”进行非法揽注猜码牟利,投注人数共27人,投注金额累计人民币1434元。当晚20时许,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郑某某并扣押人民币1434元及账本等物品。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郑某某在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的幅度内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郑某某向本院预缴罚金人民币30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郑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抓获经过,工作说明,检查笔录,证人李某某、刘某某、邱某某证言,被告人郑某某辨认笔录及辨认照片,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收缴物品清单,前科电话查询记录,记帐单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罚款收据,户籍证明及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评估意见书,被告人郑某某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某曾因提供“老虎机”供他人赌博被行政处罚,可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郑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能向本院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结合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表示愿意对被告人郑某某实施社区矫正的情况,可对被告人郑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郑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二、扣押在石狮市公安局的赌资人民币一千四百三十四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收款收据发票二本及“六合彩”内部排期大全书籍一本,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尤祖荣审 判 员  谢良荣人民陪审员  蔡彩卿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许鸿源附:本案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