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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咸安刑初字第00038号

裁判日期: 2014-05-15

公开日期: 2014-11-05

案件名称

阮成、刘强等盗窃罪,袁某、孙定达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强,阮成,佘某,孙定达,袁某,李某甲,赵某,李某乙,专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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