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咸安刑初字第00038号
裁判日期: 2014-05-15
公开日期: 2014-11-05
案件名称
阮成、刘强等盗窃罪,袁某、孙定达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咸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强,阮成,佘某,孙定达,袁某,李某甲,赵某,李某乙,专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