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西执字第04028号
裁判日期: 2014-05-12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李坪穗与周刚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西执字第04028号申请执行人李坪穗,女。被执行人周刚,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9日作出的(2012)西民初字第11789号民事调解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周刚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街号的房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张巍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焦筱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