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西民初字第10210号
裁判日期: 2014-05-12
公开日期: 2015-09-16
案件名称
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与光明日报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光明日报出版社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西民初字第10210号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1号楼1-5内3层2029。法定代表人吕午,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程佳,女,1981年9月5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张瑞,男,1981年12月25日出生。被告光明日报出版社,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号。法定代表人潘剑凯,社长。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与被告光明日报出版社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撤诉申请未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光明日报出版社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北京全景视拓图片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闻汉东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书 记 员 张学良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