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瓦刑初字第271号
裁判日期: 2014-04-08
公开日期: 2015-05-19
案件名称
黄某某危险驾驶、 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瓦房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瓦刑初字第271号公诉机关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3年12月25日被瓦房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瓦房店市看守所。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瓦检刑诉(2014)20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于2014年3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2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黄某某酒后驾驶辽B88X**白色五十铃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瓦房店市移动公司交通岗时,因涉嫌超员由执勤交警挥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黄某某不停车配合交警检查,继续驾车前行,并突然加速向站在其正前方挥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的值勤交警刘某某撞去,后因撞到前面一台出租车的尾部后被迫停车,刘某某左侧小腿被撞伤,交警杨某某和同事让黄某某下车接受调查,黄某某拒不配合,在杨某某和同事强制将黄某某带下车时,黄某某朝杨某某的胸口打了一拳,在其他交警上前帮助控制黄某某时,黄某某继续辱骂撕扯交警,经检测,黄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2mg/100ml。综上,被告人黄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黄某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正常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黄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对上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24日21时许,被告人黄某某酒后驾驶辽B88X**号白色解放牌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瓦房店市移动公司交通岗时,因涉嫌超员由执勤交警挥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被告人黄某某不停车配合交警检查,继续驾车前行,并突然加速向站在其正前方挥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的值勤交警刘某某撞去,后因撞到前面一台出租车的尾部后被迫停车,刘某某左侧小腿被撞伤,交警杨某某及其同事让被告人黄某某下车接受调查,被告人黄某某拒不配合,在交警杨某某等人强制将被告人黄某某带下车时,被告人黄某某朝杨某某的胸口打了一拳,并继续辱骂撕扯交警,经检测,被告人黄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6.2mg/100ml。经瓦房店市公安局刑事技术科学室鉴定,被害人杨某某胸部损伤符合钝挫伤,其伤情不构成轻伤以上损伤程度;被害人刘某某左踝损伤符合钝挫伤,其伤情不构成轻伤以上损伤程度。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赔偿被害人刘某某人民币1000元。被告人黄某某赔偿辽BT1X**号出租车车主陈丹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3000元。上述事实,有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案件来源、抓捕经过、被告人黄某某供述笔录、被害人杨某某、刘某某陈述笔录、证人刘某某、曲某某、陈某、迟某等证言笔录、户籍证明、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急诊医疗手册、赔偿收条、乙醇检验报告、瓦房店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均经当庭宣读、出示、质证,被告人黄某某均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黄某某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正常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人黄某某应数罪并罚。被告人黄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2月25日起至2014年7月2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起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刘明智人民陪审员 王 娟人民陪审员 李 硕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书 记 员 赵丹丹第3页共3页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