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111刑初1165号
裁判日期: 2014-04-26
公开日期: 2018-09-13
案件名称
高绍清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高绍清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0111刑初1165号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高绍清,男,1962年6月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荆州市,文化程度初中,住荆州市(以上身份情况均自报)。因本案于2015年12月22日被羁押并于次日被拘留,2016年1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穗云检公诉刑诉〔2016〕10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绍清犯赌博罪,于2016年4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罗浩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高绍清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中旬始,被告人高绍清在本市白云区嘉禾街鹤边村鹤北街北三巷8号其住处,以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的方式聚众赌博。12月22日21时许,公安人员在上址将高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41张、赃款2010元。为证实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随案移送了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绍清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赌博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高绍清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中旬始,被告人高绍清在本市白云区嘉禾街鹤边村鹤北街北三巷8号其住处,以接受他人投注“六合彩”的方式聚众赌博。12月22日21时许,公安人员在上址将高抓获,并当场缴获“六合彩”投注单据41张、赃款201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高绍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黄某、谢某的证言及对被告人的辨认材料,涉案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缴获的赌资照片,六合彩投注单据,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参赌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的到案经过,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出具的穗公云(嘉)现检(2015)00629号现场检测报告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高绍清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绍清犯赌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高绍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高绍清犯赌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2月22日起至2016年5月21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第二日起五日内缴纳。)二、缴获的赃款2010元,予以没收(由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王 文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方赛卿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