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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兴民一初字第1914号

裁判日期: 2014-04-21

公开日期: 2015-12-23

案件名称

孙静霞与呙彦彦、楚玉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静霞,呙彦彦,楚玉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广西新恒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