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登刑初字第213号
裁判日期: 2014-04-21
公开日期: 2014-05-20
案件名称
李某某、袁某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登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登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袁某某
案由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登刑初字第213号公诉机关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因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4年1月15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2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由登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被告人袁某某,男。因涉嫌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4年1月15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2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4年4月18日由登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登检刑诉(2014)1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于2014年4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卫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某日,被告人李某某应被告人袁某某请求,向登封市嵩阳路北段袁某某经营的嵩阳大众羊肉馆出售三袋散装盐,共计重约150千克。后袁某某将上述散装盐用于其饭店食品加工销售。经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上述散装盐氯化钠含量达到精致工业盐标准(不含碘)。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实,登封市地区为缺碘地区,必须食用加碘食盐,食用不含碘食盐易造成碘缺乏引起食源性疾病。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供有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的供述;证人李某某、杨某某的证言;鉴定意见及有关物证、书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违反国家明令禁止性规定,销售不含碘盐并用于加工食品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二名被告人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某日,被告人李某某应被告人袁某某请求,向登封市区嵩阳路北段袁某某经营的嵩阳大众羊肉馆出售三袋散装盐,共计重约150千克。后袁某某将上述散装盐用于其饭店食品加工销售。经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上述散装盐氯化钠含量达到精致工业盐标准(不含碘)。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实,登封市地区为缺碘地区,必须食用加碘食盐,食用不含碘食盐易造成碘缺乏引起食源性疾病。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证人李某某、杨某某的证言登封市盐业管理局查封、扣押盐业违法物品清单及盐业案件现场调查(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公安机关制作的物证照片;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二名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破案报告等证据所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违反国家明令禁止性规定,销售不含碘盐并用于加工食品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二名被告人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罪名及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对被告人李某某、袁某某均应在此幅度内量刑。二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结合二名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和接受财产刑处罚等因素,对二名被告人处以相应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5年2月9日止。已扣除原被羁押的8日。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袁某某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5年2月9日止。已扣除原被羁押的8日。罚金已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十五份。审判员 邵博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张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