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豫法刑申字第00285号
裁判日期: 2014-04-20
公开日期: 2015-06-30
案件名称
李钦玉犯诬告陷害罪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4)豫法刑申字第00285号李某玉:你为犯诬告陷害罪一案,对太康县人民法院(2006)太刑初字第81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