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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豫法刑申字第00285号

裁判日期: 2014-04-20

公开日期: 2015-06-30

案件名称

李钦玉犯诬告陷害罪通知书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南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4)豫法刑申字第00285号李某玉:你为犯诬告陷害罪一案,对太康县人民法院(2006)太刑初字第81号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