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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岳坪民初字第00160号

裁判日期: 2014-04-10

公开日期: 2014-07-01

案件名称

陶利辉与刘玉林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陶利辉,刘玉林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岳坪民初字第00160号原告陶利辉。委托代理人杨东藩,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玉林。原告陶利辉诉被告刘玉林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谭雄建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史莉担任记录。原告陶利辉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刘玉林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陶利辉诉称:2012年10月,被告刘玉林拟利用自家空余的房屋开设招待所,在与原告商议后,让原告先后拿出32905元现金给被告购买空调、热水器、床等设施。但招待所开业后不久被告就将该招待所转交给其儿子经营,被告于2013年3月21日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在2013年9月份将欠原告的32905元全部归还。现早已逾期,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以种种借口拒付该款项。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一、被告支付原告欠款32905元及逾期利息自违约之日起至给付之日止;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刘玉林未予答辩。经审理查明:原告陶利辉与被告刘玉林于2012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2年9月左右,刘玉林向陶利辉提议在刘玉林居住地开一个旅店,由刘玉林提供房子,陶利辉提供资金,开设旅店的收入归陶利辉所有。陶利辉同意后出资添置了开设旅店的设备并对房子进行装修,并取名为天天乐招待所。陶利辉在营业12天后因没有生意,就没有继续经营,并离开外出做事。刘玉林接手独立经营近二个月,刘玉林又将旅店交给其儿子进行经营,并更名为兴盛家庭旅馆。2013年3月21日刘玉林要求陶利辉对旅店的设备进行作价,经双方确认作价为32905元,当日刘玉林向陶利辉出具欠条一份,注明:“欠条:陶利辉旅社设施款32905元,归还9月份”。同时刘玉林与陶利辉的恋爱关系也随之终止。其后,陶利辉多次向刘玉林催要欠款,但刘玉林未予归还。2013年9月23日,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司法所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处,刘玉林对司法所调查的基本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32905元设施款应当归还,但暂时无钱,家庭经济由儿子掌管。因刘玉林至今未归还陶利辉欠款,故陶利辉诉至本院要求刘玉林归还欠款并从2013年9月23日起开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原告提交并经庭审质证的欠条、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司法所出具的调查说明等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陶利辉在与被告刘玉林恋爱期间利用刘玉林的房子投资开设旅店,在陶利辉没有继续经营的情况下由刘玉林进行独立经营,刘玉林经营后又将旅店交由其儿子进行经营,后刘玉林与陶利辉对旅店投资进行核算确认为投资32905元,并由刘玉林于2013年3月21日向陶利辉出具欠条一份并约定归还时间,故刘玉林与陶利辉之间构成旅店转让合同关系,刘玉林应当按约定时间支付陶利辉转让款,又因被告刘玉林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所欠款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陶利辉主张被告刘玉林支付转让款32905元及从2013年9月23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刘玉林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陶利辉转让款32905元并支付从2013年9月23日起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623元,减半收取312元,由被告刘玉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谭雄建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书记员  史 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