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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满执字第25号

裁判日期: 2014-04-10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李军义与韩进水、黄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军义,韩进水,黄素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满执字第25号申请执行人李军义。被执行人韩进水。被执行人黄素梅。本院在执行李军义与韩进水、黄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进水、黄素梅已履行判决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满城县人民法院(2013)满民初字第702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孙立新审 判 员  张宝建代理审判员  杨亚斌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书 记 员  刘普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