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满执字第25号
裁判日期: 2014-04-10
公开日期: 2014-12-22
案件名称
李军义与韩进水、黄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军义,韩进水,黄素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满执字第25号申请执行人李军义。被执行人韩进水。被执行人黄素梅。本院在执行李军义与韩进水、黄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进水、黄素梅已履行判决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满城县人民法院(2013)满民初字第702号民事判决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孙立新审 判 员 张宝建代理审判员 杨亚斌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书 记 员 刘普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