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井刑初字第00002号
裁判日期: 2014-04-10
公开日期: 2014-08-26
案件名称
冯文广判决书
法院
井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井陉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白某,邢某,冯永广,韩自兴,李某甲,刘凡,杜霄亮,刘李佳,肖建坤,张某甲,丁剑,杜某甲,张某乙,刘某,赵某,李某乙,魏某,杜某乙,范某,孟某,马某,陈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