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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鄂京山民二初字第00142号

裁判日期: 2014-03-07

公开日期: 2014-05-05

案件名称

万艾年、何倩倩等与董某、谢中清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京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京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万艾年,何倩倩,何欣然,董海山,谢中清,京山春风汽运有限公司,荆门市富鑫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百零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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