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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桃执字第60号

裁判日期: 2014-03-28

公开日期: 2014-09-19

案件名称

彭菊纯与方定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桃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桃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桃执字第60号申请执行人彭菊纯,女,1952年9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桃江县浮邱山乡浮邱山乡浮邱村新建村民组。被执行人方定成,男,1950年5月4日出生,汉族,教师,住桃江县浮邱山乡沙田湾村***号。案号:(2014)桃执字第60号案由:离婚纠纷执行执行依据:(2012)桃民一初字第35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经过:申请执行人彭菊纯与被执行人方定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受理后,于2014年3月4日向被执行人方定成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彭菊纯与被执行人方定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4年3月28日,被执行人方定成按和解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本案于2014年3月28日执行结案。审判员  张爱宝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何 炬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