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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吉民初字第19号

裁判日期: 2014-03-24

公开日期: 2014-04-22

案件名称

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与石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裁定书书

法院

吉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石某某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吉民初字第19号原告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诉讼代表人:石某某,男,1967年10月6日生,苗族,住湖南省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组。诉讼代表人:石某某,男,1942年8月3日生���苗族,住湖南省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组。委托代理人彭某某,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石某某,男,1965年1月5日生,苗族,住湖南省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委托代理人刘德勋,湖南金垣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诉被告石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诉称:被告石某某系汨比村的村支书,也是一组的组长。2006年,本组石某某将本组土地塘的一棵椿木树卖给别人,被告罚了石某某150元,并确立了以后任何人不得卖土地塘的古树和风景树,以及屋前屋后的古树和风景树的规定。2012年11月,被告以2万元的价格将本组的一棵金弹子树卖给别人。2013年2月时,被告又将石某某老屋场旁边的三棵金弹子树卖给了别人。被告的行为激起了全组村民的愤怒,向马颈坳镇政府举报,要求政府对被告进行处理。被告在镇政府承认自己卖了三棵金弹子树,获利1.8万元,被告隐瞒了真实价格。2013年8月7日,吉首市马颈坳镇林业站对被告处罚,责令被告向财政交纳了1.48万元罚款。为此,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树木损失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本院认为:以村民小组为当事人的诉讼应以村民小组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提起。村民小组组长以村民小组的名义起诉和行使权利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民主议定程序。本案中,原告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起诉前没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举诉讼代表人的本组村民只有20人(其中石远清当庭表示不参加推举诉讼代表人起诉被告),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所代表的户只有18户,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的户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吉首市马颈坳镇汨比村石家组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退还给原告。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 静审 判 员  瞿德红人民陪审员  陈万东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杨 娟附援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