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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民一终字第46号

裁判日期: 2014-03-21

公开日期: 2014-05-06

案件名称

马阿旦与马英离婚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马阿旦,马英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天民一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马阿旦,男,1984年5月11日出生,回族,小学文化,甘肃省张家川县人,农民,住张家川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英,又名马胡林,女,2013年5月20日死亡。本院在审理上诉人马阿旦与被上诉人马英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被上诉人马英于2013年5月20日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马阿旦承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杨 斌代理审判员  田东生代理审判员  张富强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张艳君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