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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广水民调确字第00783号

裁判日期: 2014-03-11

公开日期: 2014-09-20

案件名称

殷杭与雷文飞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广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殷杭,雷文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九十五条

全文

广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广水民调确字第00783号申请人殷杭。申请人雷文飞。上列申请人于2014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本院经审查认为,上列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上述申请人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裁定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判员  周勇军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书记员  应金涛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