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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常鼎执字第58号

裁判日期: 2014-02-28

公开日期: 2014-05-23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与黄小兵等金融借款及保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常鼎执字第58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与被执行人黄小兵、吴四喜、贾仁忠、黄仕勇金融借款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按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