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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00365号

裁判日期: 2014-02-26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阜南县信用合作联社与梁洪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365号梁洪朋:本院已立案受理阜南县信用合作联社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三月六日前,按照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