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执字第00365号
裁判日期: 2014-02-26
公开日期: 2014-12-29
案件名称
阜南县信用合作联社与梁洪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365号梁洪朋:本院已立案受理阜南县信用合作联社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三月六日前,按照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