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执字第00341号
裁判日期: 2014-02-24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王照才与倪治敏离婚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341号倪治敏:本院已立案受理王照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倪治敏于二○一四年三月五日前,按照本院(2013)南民一初字第01668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