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鄂江陵刑初字第00135号
裁判日期: 2014-02-24
公开日期: 2014-07-15
案件名称
江光早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江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陵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鄂江陵刑初字第00135号被告人江光早故意杀人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24日作出(2013)鄂江陵刑初字第0013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六页第九行“自2013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现更正为“自2013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6日止。”审 判 长 熊 涛人民陪审员 肖吉武人民陪审员 胡志萍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张苗苗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