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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鄂江陵刑初字第00135号

裁判日期: 2014-02-24

公开日期: 2014-07-15

案件名称

江光早故意杀人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江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陵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3)鄂江陵刑初字第00135号被告人江光早故意杀人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24日作出(2013)鄂江陵刑初字第00135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六页第九行“自2013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止。”现更正为“自2013年9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6日止。”审 判 长  熊 涛人民陪审员  肖吉武人民陪审员  胡志萍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张苗苗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