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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温鹿商初字第91××号

裁判日期: 2014-02-21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杨加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杨加宗,项玉燕,苍南县阳光印业有限公司,陈作乾,上海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晓微,李道络,王美香,陈吉泽,陈素玉,陈细强,朱小平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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