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温鹿商初字第91××号
裁判日期: 2014-02-21
公开日期: 2017-01-06
案件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杨加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天达印刷集团有限公司,杨加宗,项玉燕,苍南县阳光印业有限公司,陈作乾,上海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晓微,李道络,王美香,陈吉泽,陈素玉,陈细强,朱小平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