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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宁法执字第284号

裁判日期: 2014-02-21

公开日期: 2014-04-15

案件名称

(2013)宁法执字第284号申请执行人刘华与被执行人李丽芳、陈海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3)宁法执字第284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华与被执行人李丽芳、陈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2月2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陈海斌分期偿还刘华欠款,现被执行人陈海斌己按和解协议在本期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2013)宁法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本期执行完毕。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