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宁法执字第284号
裁判日期: 2014-02-21
公开日期: 2014-04-15
案件名称
(2013)宁法执字第284号申请执行人刘华与被执行人李丽芳、陈海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3)宁法执字第284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华与被执行人李丽芳、陈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于2014年2月21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陈海斌分期偿还刘华欠款,现被执行人陈海斌己按和解协议在本期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本院(2013)宁法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本期执行完毕。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