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执字第92号
裁判日期: 2014-02-21
公开日期: 2014-11-12
案件名称
申请人田军强与被执行人罗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会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会执字第92号申请执行人田军强,男,汉族,农民,住会宁县。被执行人罗伟,男,汉族,农民,住会宁县。本院在执行(2014)会执字第92号申请执行人田军强与被执行人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罗伟在限期内交纳了执行款2800元、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了全部执行款。本案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2)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会宁县人民法院(2012)会民一初字第55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张军德审 判 员 庞锦辉代理审判员 张志东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唐文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