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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执字第92号

裁判日期: 2014-02-21

公开日期: 2014-11-12

案件名称

申请人田军强与被执行人罗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会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会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会执字第92号申请执行人田军强,男,汉族,农民,住会宁县。被执行人罗伟,男,汉族,农民,住会宁县。本院在执行(2014)会执字第92号申请执行人田军强与被执行人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罗伟在限期内交纳了执行款2800元、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了全部执行款。本案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2)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会宁县人民法院(2012)会民一初字第55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张军德审 判 员  庞锦辉代理审判员  张志东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唐文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