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刑初字第188号
裁判日期: 2014-02-13
公开日期: 2014-03-22
案件名称
马仁、沈平军寻衅滋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仁,沈平军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青刑初字第188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马仁。被告人沈平军。辩护人沈秋君,上海市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张钟俊,上海市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青检刑诉(2014)3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仁、沈平军犯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1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花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仁、被告人沈平军及其辩护人张钟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4日19时许,黄某(已判刑)驾车行驶至上海市青浦区华徐路、崧泽大道路口处时,因行车避让与被害人单某某发生纠纷,遂电话通知苗某某(已判刑)带人前来帮忙。苗某某纠集了被告人马仁、沈平军及王某某、姜某某、高某、亢某某(四人均已判刑)等人前往现场,伙同黄某对单某某及随后赶至现场的被害人单某某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单某某左眼部挫伤和左肩背部皮肤软组织挫伤,被害人单某某左眼部挫伤,均构成轻微伤。另查明,被告人马仁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2013年10月25日,被告人沈平军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本案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马仁、沈平军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二被告人辨认笔录,被害人单某某、单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人黄某、苗某某、王某某、姜某某、高某、亢某某、罗某某、蔡某某、吴某某的证言及相关辨认笔录,验伤通知书及医院检验情况记录,上海枫林国际医学交流和发展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经过、抓获经过、羁押证明,刑事判决书,被告人的户籍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马仁、沈平军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马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沈平军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据此,对二被告人依法均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仁、沈平军的犯罪罪名及认定被告人马仁如实供述罪行、被告人沈平军系自首的公诉意见正确,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沈平军的辩护人以其当事人系自首、初犯等为由建议法庭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因与查明的事实相符,故本院予以采纳;但辩护人建议法庭对其当事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综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不予采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马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0月13日起至2014年4月12日止。)二、被告人沈平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10月25日起至2014年3月24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代理审判员 程程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书 记 员 王聪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