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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00276号

裁判日期: 2014-02-13

公开日期: 2014-12-14

案件名称

阜南县阜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梅仲南关于借款合同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0276号梅仲南:本院已立案受理阜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前,按照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