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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菏行初字第186号

裁判日期: 2014-02-12

公开日期: 2014-11-26

案件名称

郭朝贵与鄄城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菏泽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菏行初字第186号原告郭朝贵诉被告鄄城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决定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经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郓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审 判 长  李胜力代理审判员  庞 宠代理审判员  陈希国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杨继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