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菏行初字第186号
裁判日期: 2014-02-12
公开日期: 2014-11-26
案件名称
郭朝贵与鄄城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菏泽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菏行初字第186号原告郭朝贵诉被告鄄城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决定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经研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郓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审 判 长 李胜力代理审判员 庞 宠代理审判员 陈希国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书 记 员 杨继霞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