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执字第01119号
裁判日期: 2014-10-08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刘东扬与赵精锐、赵怀贵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1119号赵精锐:本院已立案受理刘东扬申请执行你、赵怀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3)南民一初字第01635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