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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南执字第01119号

裁判日期: 2014-10-08

公开日期: 2014-12-16

案件名称

刘东扬与赵精锐、赵怀贵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南执字第01119号赵精锐:本院已立案受理刘东扬申请执行你、赵怀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限你于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3)南民一初字第01635号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