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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惠刑初字第106号

裁判日期: 2014-10-29

公开日期: 2014-12-05

案件名称

张润荪交通肇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惠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水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润荪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惠刑初字第106号公诉机关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润荪,曾用名张回回,绰号老猪,男,汉族,初中文化,贵州省惠水县人,无业。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2月14被惠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被执行逮捕,现押于惠水县看守所。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惠检公诉刑诉(2014)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润荪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8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阎帮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润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13日17时许,被告人张润荪与王XX、周X、杨XX等人一起吃晚饭,席间喝了一瓶白酒。饭后被告人张润荪与王XX等人到惠水县和平镇外环路的黑潮酒吧娱乐,又喝了数瓶啤酒。22时30分许,被告人张润荪与王XX等人离开酒吧。在酒吧门外(彩虹桥附近),被告人张润荪与王XX、周X等人无故拦下熊XX驾驶的起亚牌车辆,查看熊XX的身份证件并询问电话号码后,王XX要求熊XX上自己租赁的粤B510**号福特牌轿车,因熊XX拒绝,王XX掏出跳刀逼熊XX上了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被告人张润荪拉驾驶福特车的周X下车后主动要求驾驶该车。后被告人张润荪驾驶搭载王XX、王$$、熊XX的轿车往永红桥方向行驶,杨XX驾驶熊XX的起亚牌轿车跟随在后。行至百果大道0KM+880M处时,被告人张润荪因醉酒忽然睡着,致福特牌轿车车头位置与对向行驶的由王##驾驶搭乘王*、张*、王**的贵JM03**号轻型普通货车车头位置发生碰撞,造成粤B510**号车上乘客熊XX受伤后入院抢救无效死亡、王XX、王$$、王##、王*、张*受伤、福特轿车、货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张润荪未对车祸中受伤的其他人员予以施救,当即与杨XX步行到达惠水县人民医院。未进行治疗即离开医院。在医院门口,被告人张润荪提出其是酒驾怕被查需找人顶包。后有人打电话叫王XX之弟王&&到达医院门口,被告人张润荪把所穿衣服与王&&互换后离开。知晓事态严重后王&&未同意顶包。2014年2月13日23时50分许,民警送被告人张润荪到惠水县涟江医院抽取血样并送至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检验,被告人张润荪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8.5mg/100ml。2014年3月14日,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张润荪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熊XX、王##、王*、张*、王**、王XX、王$$不承担事故责任。2014年2月21、24日,被告人张润荪分两次赔偿死者熊XX家属人民币共计一万五千元,王XX赔偿死者熊XX家属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另查明:2014年2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张润荪主动到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时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润荪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王XX、王$$、王##、王*、张*的陈述,证人王**、罗XX、王@@、陈XX等人的证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司法鉴定报告书、意见书,尸体检验鉴定书,提取笔录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收条等证据在卷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润荪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润荪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应予确认。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张润荪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应予采纳。被告人张润荪肇事后即离开事故现场,为逃避法律追究让他人出面顶包,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告人张润荪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张润荪判处刑罚的建议应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润荪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2月14起至2017年2月13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刘  志  琼审判员 唐  蜀  惠审判员 乔    冰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赵文通(代)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