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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新民初字第603号

裁判日期: 2014-10-28

公开日期: 2014-12-24

案件名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李民宽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李民宽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高新民初字第603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组织机构代码:50002109-4。法定代表人:王化鹏,系协会总干事。委托代理人:柯雅雯,女,汉族,系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工作人员。被告:李民宽,男,汉族,系进贤县宝马汇白金会所经营者。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集协)诉被告李民宽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立��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柯雅雯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民宽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国音集协诉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蝶公司)是《豆浆油条》、《编号89757》、《K-O》、《西界》、《小说》、《没什么好怕》、《认真》、《死心彻底》、《下雪》、《雨衣》、《一个人住》、《我在你的爱情之外》、《一天天一点点》、《不潮不用花钱》、《小酒窝》、《曹操》、《醉赤壁》、《一千年以后》、《被风吹过的夏天》、《X》、《爱笑的眼睛》、《波间带》、《大男人小女孩》、《进化论》、《一首情歌》、《下次如果离开你》、《惩罚》、《听见牛在哭》、《下雨的时候会想你》、《爱字怎么写》、《恩赐》、《放手》、《莎士比亚的天份》、《nowthatshe’sgone》、《真材实料的我》、《一个又一个》、《他一定很爱你》、《差一点》、《无法阻挡》、《坚持到底》、《亲爱的还幸福吗》、《最后一个夏天》、《笨蛋》、《委屈》、《空气》、《换季》、《平行线》、《我的超人》等音像作品的著作权人。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孔雀廊公司)是《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变了散了算了》、《一个人哭》、《缺点》、《真的用心良苦》、《歌中故事》、《包容》、《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爱情码头》、《等》、《怎么会儿狠心伤害我》、《一万个理由》、《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最炫民族风》、《自由飞翔》、《康定情缘》、《月亮之上》、《等爱的玫瑰》、《一代天骄》、��中国我爱你》等音像作品的著作权人。上述音像作品的著作权人与中国音集协签订有《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或《版权合作协议书》,约定,著作权人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广播权授权中国音集协以信托方式管理;为了有效管理相关著作权人授予的权利,中国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被告李民宽未经著作权人或中国音集协的授权、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营业性公开放映上述71部音像作品,侵犯了中国音集协的合法权益。为此,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李民宽停止侵权,立即从其经营的进贤县宝马汇白金会所曲库中删除涉案71部侵权作品;2、被告李民宽赔偿原告中国音集协经济损失人民币106500元及支付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213元;3、被告李民宽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李民宽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原告中国音集协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以下证据:证据一:个体信息。证明被告李民宽是个体户,是进贤县宝马汇白金会所的经营者。证据二:(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57号公证书、(2013)宁雨证经内字第275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9号公证书。证明孔雀廊公司、海蝶公司已授权原告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任何侵犯其权利的第三人主张权利,包括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三:正版出版物《流行歌曲经典》(第一辑、第三辑)、正版出版物《凤凰传奇》、《擦身而过》、《开门大吉1、2》。证明案涉歌曲著作权人是海蝶公司和孔雀廊公司。证据四:(2014)赣洪江证内字第1882号公证书。证明被告在其经营的场所中营业性放映了案涉音像作品。证据五:公证费发票。证明原告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支付公证费1000元。证据六:购买刻录光盘的发票。证明原告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支出刻录光盘的费用50元。证据七:KTV消费发票。证明原告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取证在被告处消费了120元。证据八:资料复印费票据。证明原告为制止本案侵权行为支付复印费30元。证据九:邮寄费单据及快递详情单。证明原告为起诉被告送达律师函花费13元。被告李民宽未到庭,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经庭审审核原告中国音集协所举证据,并结合原告举证意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本院认证如下:对中国音集协提交的证据一至证据九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经本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28日、2013年11月11日,原告中国音集协分别与案外人孔雀廊公司、案外人海蝶公司签订了一份《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双方从定义解释、授权、权利管理、使用费分配等方面进行了约定,���中,孔雀廊公司、海蝶公司各将其依法拥有的过去、现在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中国音集协在权利存续期间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1)中国音集协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向孔雀廊公司、海蝶公司分配使用费;(2)中国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等;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三年,期满前六十日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2011年8月2日,孔雀廊公司发表声明称,其与中国音集协于2008年7月28日签订的《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自动顺延3年,有效期从2011年7月29日起至2014年7月28日止。原告中国音集协提交的案外人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音像出版物《流行歌曲经典(第一辑)》、《流行歌曲经典(第三辑)》光盘中收录了署名著作权人为海蝶公司的《豆浆油条》、《编号89757》、《K-O》、《西界》、《小说》、《没什么好怕》、《认真》、《死心彻底》、《下雪》、《雨衣》、《一个人住》、《我在你的爱情之外》、《一天天一点点》、《不潮不用花钱》、《小酒窝》、《曹操》、《醉赤壁》、《一千年以后》、《被风吹过的夏天》、《X》、《爱笑的眼睛》、《波间带》、《大男人小女孩》、《进化论》、《一首情歌》、《下次如果离开你》、《惩罚》、《听见牛在哭》、《下雨的时候会想你》、《爱字怎么写》、《恩赐》、《放手》、《莎士比亚的天份》、《nowthatshe’sgone》、《真材实料的我》、《一个又一个》、《他一定很爱你》、《差一点》、《无法阻挡》、《坚持到底》、《亲爱的还幸福吗》、《最后一个夏天》���《笨蛋》、《委屈》、《空气》、《换季》、《平行线》、《我的超人》等48部音像作品。中国音集协提交了孔雀廊公司出版的音像出版物《擦身而过》、《开门大吉流行金曲榜2013(2013最流行新歌+精选金曲卡拉OK1》、《开门大吉流行金曲榜2013(2013最流行新歌+精选金曲卡拉OK2》、《凤凰传奇MTV卡拉OK》光盘中收录了署名著作权人为孔雀廊公司的《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变了散了算了》、《一个人哭》、《缺点》、《真的用心良苦》、《歌中故事》、《包容》、《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爱情码头》、《等》、《怎么会儿狠心伤害我》、《一万个理由》、《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最炫民族风》、《自由飞翔》、《康定情缘》、《月亮之上》、《等爱的玫瑰》、《一代天骄》、《中国我爱你》等23部音像作品。2014年7月11日,原告中国音集协申请证据保全的委托代理人万晓乐、柯雅雯与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公证人员曾庆泽、吴欣来到被告李民宽经营的位于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钟陵路31号的进贤县宝马汇白金会所,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该会所V05包房消费,点播了71部音像作品并全程录像;录像完毕后,公证人员对上述行为进行了公证,将录像带刻录成光盘后进行封存,并出具了(2014)赣洪江证内字第1882号公证书。另查明,被告李民宽是个体工商户,为进贤县宝马汇白金会所的经营者;原告中国音集协为本案诉讼支付了公证费1000元、包房消费120元、刻录光盘费50元、复印费30元、邮寄费10元,共计1210元。本院认为: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未经著作权利人的许可或授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原告中国音集协提供的音像出版物收录了《豆浆油条》等案涉的71部音像作品,前述音像作品的著作权人分别为海蝶公司和孔雀廊公司。中国音集协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71部音像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等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被告李民宽在其经营场所内向消费者以点播方式放映71部音像作品,但未证明是经过相关权利人的直接许可或授权,故李民宽的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因中国音集协未提供其因李民宽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或李民宽实施侵权行为的违法所得等证据,故本院根据李民宽侵权行为性质、主观过错程度、案涉音像作品数量等因素,对中国音集协要求李民宽赔偿其经济损失的主张,酌定金额为人民币71000元。中国音集协主张为制止���民宽侵权行为进行的调查、取证等费用1213元,本院根据其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原则,经审查,对其中1210元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民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经营的进贤县宝马汇白金会所曲库中的《豆浆油条》、《编号89757》、《K-O》、《西界》、《小说》、《没什么好怕》、《认真》、《死心彻底》、《下雪》、《雨衣》、《一个人住》、《我在你的爱情之外》、《一天天一点点》、《不潮不用花钱》、《小酒窝》、《曹操》、《醉赤壁》、��一千年以后》、《被风吹过的夏天》、《X》、《爱笑的眼睛》、《波间带》、《大男人小女孩》、《进化论》、《一首情歌》、《下次如果离开你》、《惩罚》、《听见牛在哭》、《下雨的时候会想你》、《爱字怎么写》、《恩赐》、《放手》、《莎士比亚的天份》、《nowthatshe’sgone》、《真材实料的我》、《一个又一个》、《他一定很爱你》、《差一点》、《无法阻挡》、《坚持到底》、《亲爱的还幸福吗》、《最后一个夏天》、《笨蛋》、《委屈》、《空气》、《换季》、《平行线》、《我的超人》、《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变了散了算了》、《一个人哭》、《缺点》、《真的用心良苦》、《歌中故事》、《包容》、《当我孤独的时候还可以抱着你》、《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爱情码头》、《等》、《怎么会儿狠心伤害我》、《一万个理由》、《我和草原有个约定》、《最炫民族风》、《自由飞翔》、《康定情缘》、《月亮之上》、《等爱的玫瑰》、《一代天骄》、《中国我爱你》等71部案涉音像作品;未经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不得再提供上述音像作品的点播服务。二、被告李民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71000元。三、被告李民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210元。四、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54元,由被告李民宽承担(此款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预交,被告李民宽随上述赔偿款一并支付给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孟李玲审判员  但志燕审判员  杨柳桃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 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