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宁民再初字第2号
裁判日期: 2014-10-28
公开日期: 2014-12-18
案件名称
福建省宁德市东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广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福建省宁德市东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广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林玲营,蔡伟力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