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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裕恢执字第00126号

裁判日期: 2014-10-23

公开日期: 2014-12-25

案件名称

马玉虎与被执行人刘军豪,河北冀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玉虎,河北冀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军豪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年裕恢执字第00126号申请执行人马玉虎,男性,1961年9月21日出生,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三教堂新村*******室,证件号码130102196109211819。被执行人河北冀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侯坊乡古庄村幸福北街十一巷10号。法定代表人刘军豪。被执行人刘军豪,地址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侯坊乡古庄村幸福北街十一巷**号。马玉虎申请执行[河北冀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刘军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裕民二初字第0031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已经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以(2014)裕民再字第000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0)裕民二初字第000319号民事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之规定,裁定如下: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0)裕民二初字第0031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赵智勇执行员  孙建华执行员  张忠雄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高东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