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穗荔法民三初字第1978号
裁判日期: 2014-10-20
公开日期: 2014-11-28
案件名称
苏荣开与广州世纪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荣开,广州世纪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4)穗荔法民三初字第1978号原告:苏荣开,1950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址:广州市荔湾区。被告:广州世纪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黄文斌。委托代理人:明照,男,该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地址。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认为:原告是原位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珠秀西街6号房屋的继承人。1996年,该房屋所属地段由被告征用拆迁。房屋拆迁后,被告将龙津中路世和街52号207房作为对原告的拆迁补偿安置原告回迁。但是,被告并至今没有为原告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原告现起诉要求被告为原告办理广州市龙津中路世和街52号207房的房地产权证。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在自愿基础上,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被告广州世纪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会同原告苏荣开到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中路世和街52号207房的产权登记和领取房地产权证手续。二、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苏荣开承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书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审判员 张 浩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书记员 魏冬菊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