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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平刑初字第00216号

裁判日期: 2014-10-17

公开日期: 2014-12-12

案件名称

孟祥巍等六人盗窃罪、李某某等四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本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孟祥巍,李军,纪承立,富国峰,纪某某,纪某甲,李某某,张某,董某某,曲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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