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黄执字第3920号
裁判日期: 2014-10-17
公开日期: 2014-11-08
案件名称
夏文本与封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夏文本,封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黄执字第3920号申请执行人:夏文本,农民。法定代��人:夏学科,系夏文本之父。法定代理人:毕美云,系夏文本之母。委托代理人:赵一堃。被执行人:封斌,居民。本院在执行(2014)黄执字第3920号申请执行人夏文本与被执行人封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于2014年5月20日自动履行,申请人并不知道被执行人已将案款交到法院。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黄民初字327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孟爱君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书记员 陈福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