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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霸执字第609号

裁判日期: 2014-10-16

公开日期: 2016-05-18

案件名称

胡永昌与薛书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霸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胡永昌,薛书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霸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霸执字第609号申请执行人胡永昌,被执行人薛书刚,本院在执行胡永昌与薛书刚为买卖合同一案中,本院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4)霸民初字第866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朝阳审判员  朱建民审判员  张玉友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曽圣钧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