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霸执字第609号
裁判日期: 2014-10-16
公开日期: 2016-05-18
案件名称
胡永昌与薛书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霸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胡永昌,薛书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霸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霸执字第609号申请执行人胡永昌,被执行人薛书刚,本院在执行胡永昌与薛书刚为买卖合同一案中,本院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4)霸民初字第866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朝阳审判员 朱建民审判员 张玉友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曽圣钧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