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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汉阳十民初字第00356号

裁判日期: 2014-10-15

公开日期: 2014-12-15

案件名称

李森与罗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森,罗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汉阳十民初字第00356号原告:李森。被告:罗志。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森与被告罗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林 健人民陪审员  刘理娟人民陪审员  付北达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贾 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