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汉阳十民初字第00356号
裁判日期: 2014-10-15
公开日期: 2014-12-15
案件名称
李森与罗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森,罗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汉阳十民初字第00356号原告:李森。被告:罗志。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森与被告罗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林 健人民陪审员 刘理娟人民陪审员 付北达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贾 硕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