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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执字第18662号

裁判日期: 2014-10-14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王慧媛与张巍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西执字第18662号申请执行人王慧媛,女。被执行人张巍,男。申请执行人王慧媛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西民初字第1866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巍协助其将北京市XXX房屋归原告王慧媛所有。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北京市XXX房屋归王慧媛(身份证号:XXX)所有。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胡宗富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梁 钰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