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西执字第18662号
裁判日期: 2014-10-14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王慧媛与张巍婚姻家庭、继承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西执字第18662号申请执行人王慧媛,女。被执行人张巍,男。申请执行人王慧媛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西民初字第18662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巍协助其将北京市XXX房屋归原告王慧媛所有。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北京市XXX房屋归王慧媛(身份证号:XXX)所有。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胡宗富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书记员 梁 钰 更多数据: